被单位除名有补偿吗?
没有
被单位除名的话得不到任何的补偿,与申请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属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完全不同。每年工龄一个月的工资(又名经济补偿)除名得不到。住房公积金可以退,医疗保险个人医保卡的钱可以退,养老保险只能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才可以退。
二、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无需赔偿的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劳动纠纷中,用人单位承担上面所有待证事实的举证责任,比如说用人单位要炒你鱿鱼,依据的是(三)的规定,那用人单位就要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三、用人单位以下列理由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提出辞退,并和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这里要注意,由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不包括在内
(二)有以下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员的
(四)劳动合同期届满
(五)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七)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破产企业对辞职,开除或除名的员工还有赔偿或是安置的义务吗?
企业在破产前已经办理好离职手续并支付了补偿金的职工,没有安置和补偿的义务。况且是10年以前。况且劳动法规定,离职员工的档案在用人单位需要保存两年,两年以后企业可以销毁,你现在回去找他们,他们可以没有你的档案资料,什么都没有,这不违法。
辞退和开除有补偿金吗
辞退和开除是否有补偿金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理由辞退员工的,属于违法辞退员工,需要依法规定支付2倍的补偿金;
2、如果用人单位以法定理由合法开除员工的,则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即没有补偿金。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企业对被辞退的违纪职工,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简单从事,防止矛盾激化。辞退后,本人要求迁移户口的,按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除名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因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必支付补偿金。但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达到”严重“程度,且规章制度要经过员工讨论并明示的才有效,否则用人单位还是要支付补偿的。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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