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有机肥补贴政策最新规定是什么
您好,根据最新的政策,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实施机械化施肥补贴政策,主要是鼓励农户使用机械施肥,以提高施肥效率,减少农药残留,改善农田土壤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具体政策规定如下:
1. 农户使用机械施肥,可获得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50元,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0元;
2. 农户使用机械施肥,可获得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50元,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0元;
3. 农户使用机械施肥,可获得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50元,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0元;
4. 农户使用机械施肥,可获得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50元,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0元;
5. 农户使用机械施肥,可获得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50元,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0元;
6. 农户使用机械施肥,可获得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50元,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0元;
7. 农户使用机械施肥,可获得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50元,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0元;
8. 农户使用机械施肥,可获得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50元,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0元;
9. 农户使用机械施肥,可获得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50元,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0元;
10. 农户使用机械施肥,可获得补贴,补贴标
想办办个有机肥生产厂,国家有没有扶持政策呢
国家对有机肥生产厂家或者有机肥销售肯定是有补贴的,国家是十分鼓励的,一般来说是两种补贴方式,第一个就是您在建设有机肥厂的时候,购买设备就可以获得补贴,还一种就是在有机肥销售的时候,国家是按照公斤或者吨数给予补贴,各地政策不一样,您可以咨询您当地的土肥站或者农业部门。
有机肥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有机肥产品增值税的通知。享受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和生物有机肥。1、有机肥料,它是指从植物和/或动物身上提取的碳物质,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应用于土壤中。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它是指含有一定量有机肥的复合肥,是通过有机肥料和无机肥料的混合和/或结合而制成的。3、三生物有机肥,指以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动植物残体为主要原料,经无害化处理、分解而成的具有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对化肥行业的政策
法律分析:国务院印发《 土壤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提出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施化肥,对畜禽规模养殖集中区鼓励农作物种植与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相结合;201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一条 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第三条 编制本法第九条所规定的范围内的规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照本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四条 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五条 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条 国家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技术规范进行科学研究,建立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
生产有机肥国家有什么补贴吗?
近日,国家有关部委出台了关于有机肥生产和施用奖补政策给全国人大建议的答复,近年来,国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有机肥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是对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免征增值税。对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产品,实行一定比例的增值税退税政策。
二、是对企业新购入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的支出允许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三、是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四、是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
五、是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10年。
六、是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
这些政策都属于普惠性政策,符合条件的有机肥生产企业均可依法享受。那么符合哪些条件的有机肥生产厂家才能申请享受这些惠普政策呢?小编给大家简单整理了一下,具体要求如下:
一、补贴对象
使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食用菌废弃培养料等为主要生产原料,生产的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的且产品主要用于本地农产品生产基地肥料生产企业。
二、补贴原则
1、扶大扶强、扶优扶好的原则;
2、重点扶持科技含量高、研发能力强、装备水平先进及设备更新改造企业规模扩大,实行标准化生产、具有商标品牌的肥料生产企业。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设备更新改造。
三、企业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的肥料生产企业。
2、以畜禽粪便及农作物秸秆、食用菌废弃物为主要生产原料,生产的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
3、具有正规的肥料产品登记证,产品经质检部门抽查合格。
4、有机肥年生产规模达10000吨以上。
5、每年经市农业部们组织的肥料产品正规小区试验,肥效显著生产企业。
6、本地使用量较大的肥料生产企业。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1、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加强补贴企业的有机肥质量监督,要定期不定期组织肥料监管部门对本市有机肥生产的有机肥产品进行抽检,发现生产、销售有机肥的有机质、氮、磷、钾等含量不达标的一律不享受补贴标准,同时要追究其法律责任,防止出现假冒伪劣肥料坑农害农行为。
2、市农业局根据以上条件,组织筛选有机肥生产企业进行正规试验。肥效试验原则上根据有机肥生产企业发展和肥料开发情况,每2-3年开展一次。
3、市农业局根据肥效试验情况和质量抽检情况,与市财政局商定初选补贴企业名录。
4、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企业向所在区农业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申报,区农业主管及区财政部门审核后以文件的形式于6月底前分别向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申报,市属生产企业直接向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申报。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肥料产品登记证、企业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年度生产规模及销售情况说明等。
五、考核验收
1、经审核确认的有机肥生产补贴企业在销售有机肥时,必须建立台帐,记录生产量、销售量、销售地点、销售对象(附签名)。
2、市农业局根据各区上报情况,将会同市财政部门,对企业生产情况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企业生产情况、设施设备情况、研发情况、原辅料来源、工艺流程、生产规格、有机肥使用情况、销售情况。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合格企业拨付补贴资金。
3、凡享受补贴企业要以优惠价格向本地农民或种植大户销售有机肥。
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有机肥的施用情况,要求各地大力推广施用有机肥。连续多年发布以“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有机肥作为农民生产的重要环节,一并被纳入中央一号文件,作为未来产业发展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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