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产品的生产知识
关于绿色食品产品的生产知识
关于绿色食品产品的生产知识,我国对食品要求规定绿色食品产品必须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很多人对于绿色产品不太了解,要严格按要求对食品进行监督,下面是关于绿色食品产品的生产知识。
绿色食品产品的生产知识1
1、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应尽快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作为商标的一种,该标志具有商标的普遍特点,只有使用才会产生价值。若取得标志使用权后长期不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还会妨碍中绿中心的管理工作 。因而,企业应尽快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2、绿色食品产品标签、包装必须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
(1)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在产品内、外包装及产品标签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时,绿色食品标志的标准图形、标准字体、图形与字体的规范组合、标准色、编号规范必须按照《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执行,并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备案。
包装、标签上必须做到“四位一体”,即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绿色食品”文字、编号及防伪标签须全部体现在产品包 装上。凡标志图形出现时,必须附注册商标符号“R”。在产品编号正后或正下方须注明“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文字,其规范英文为“Certified China Green Food Product”。产品标签还必须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标签上必须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制造者、销售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和贮藏指南;质量(品质等级)和产品标准号。另外,还须注明防腐剂、色素等所用种类及用量。
(2)在宣传广告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在其宣传广告中应注意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在所有可做广告宣传的物体和媒体上,如在名片、台历、灯箱、运输车和办公楼上或电视广告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必须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
3、绿色食品生产企业不能扩大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范围。
绿色食品标志在包装、标签上或宣传广告中使用,只能用在许可使用标志的产品上。例如:某饮料生产企业产品有苹果汁、桃汁、澄汁等,其中仅苹果汁获得了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则企业不能在桃汁、澄汁的包装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广告宣传中也不应用“某某果汁,绿色食品”之类的广告语,只能讲“某某苹果汁,绿色食品”,以免给消费者造成误解。另外,在系列产品上,如某茶厂云雾绿茶获得标志使用权后,在未申报的银毫绿茶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在联营、合营厂的`产品上,如山东省某奶粉厂生产的A牌奶粉获得标志使用权后,擅自在其河南省联营企业生产的B牌奶粉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等,都是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是不能允许的。
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的使用:http://www。360changshi。com/lvseshipin/3298。html
绿色食品产品的生产知识2
如何认清绿色食品标志?中国绿色食品查询
消费者在选购此类食品时,应认清“标志”。绿色食品标志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标志为正圆形,意为保护、安全。A级标志为绿底白字,AA级标志为白底绿字。该标志由中国绿色食品协会认定颁发。
可以上网辨真伪:绿色食品标志到期后没有重新申报,有的企业是为了节省成本,也有的是因为产品实际上已经通不过国家对绿色食品的检验认证。消费者可登录“中国绿色食品网”辨认所购产品的真伪。
中国绿色食品网查询专栏地址:
http://www。greenfood。org。cn/sites/MainSite/List_2_12405。html
绿色食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标准
分别对绿色食品产地的空气质量、农田灌溉水质量、畜禽养殖用水质量、渔业水质量和土壤环境的质量的各项指标、浓度限值做了明确规定。
2、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
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对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品如农药、肥料、饮料和食品添加剂等生产资料使用方面的规定,另一部分是针对具体种养殖对象的生产技术规程。
3、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对初级农产品和加工产品分别制定相应的感官、理化和生物学要求,例如前面谈到的蔬菜标准。
4、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包装及贮运标准
为确保绿色食品产后在包装运输中不受污染,制定了相应的标准。
所要申报的企业,其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和包装和运输等条件必须符合相应的绿色食品标准要求,并经过相应的机构检测,才能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这种完整的标准体系和认证过程真正体现了“全程质量控制”的理念。目前农业部颁布的绿色食品标准共计90项,其中通则类标准有10项,产品标准有80项。
在网上卖汾酒有没有绿色食品证
正规商家会有。汾酒是我国传统酒中清香型的典型代表。是真正的“绿色食品”。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可以通过绿色食品网查询该产品是否在已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名录内,并且还可以直接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查询。
绿色食品标志的作用是什么?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的释义
绿色外圆,代表安全、有效、环保,象征绿色生资保障绿色食品产品质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理念;中间向上的三片绿叶,代表绿色食品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象征绿色食品产业蓬勃发展;基部橘黄色实心圆点为图标的核心,代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象征绿色食品发展的物质技术条件。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以下简称绿色生资)标志管理,保障绿色生资的质量,促进绿色食品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绿色生资,是指获得国家法定部门许可、登记,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以及本办法规定经中国绿色食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审核,许可使用特定绿色生资标志的生产投入品。
第三条 绿色生资标志是在国家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协会是绿色生资商标的注册人,其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
第四条 绿色生资标志用以标识和证明适用于绿色食品生产的生产资料。
第五条 绿色生资管理实行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制度。协会按照本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生产资料企业及其产品实施标志使用许可。未经协会审核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使用绿色生资标志。
第六条 绿色生资标志使用许可的范围包括:肥料、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食品添加剂,及其他与绿色食品生产相关的生产投入品。
第七条 协会(中国绿色食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制定绿色生资标志使用管理规则,组织开展标志使用许可的审核、领证和证后监督等管理工作。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工作机构)负责受理所辖区域内使用绿色生资标志的申请、现场检查、材料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 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应积极组织开展绿色生资推广、应用与服务工作,鼓助和引导绿色食品企业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优先使用绿色生资。
第二章 标志许可
第九条 凡具有法人资格、并获得相关行政许可的生产资料企业,可作为绿色生资标志使用的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稳定的生产场所及厂房设备等必要的生产条件,或依法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绿色生资申请产品;
(三)具有绿色生资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
(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至少稳定运营一年;
(五)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
第十条 申请使用绿色生资标志的产品(以下简称用标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国家法定部门许可;
(二)质量符合企业明示的执行标准(包括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备案的企业标准),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不造成使用对象产生和积累有害物质,不影响人体健康;
(三)有利于保护或促进使用对象的生长,或有利于保护或提高使用对象的品质;
(四)在合理使用的条件下,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
(五)非转基因产品和以非转基因原料加工的产品。
第十一条 申请和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向省级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使用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有关申请表格可通过协会网站(. agri.cn/lsspxhpd)或中国绿色食品网()下载。
(二)省级工作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初审符合要求的,组织至少2名有资质的绿色生资管理员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用标企业及产品的原料来源、投入品使用和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报送协会。初审和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做出整改或暂停审核决定。
省级工作机构应当对初审结果负责。
(三)协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省级工作机构提交的初审合格材料和现场检查情况的复审。在复审过程中,协会可根据有关生产资料行业风险预警情况,委托省级工作机构和具有法定资质的监测机构对申请用标产品组织开展常规检项之外的专项检测,检测费用由申请使用绿色生资标志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用标企业)承担。必要时,协会可进行现场核查。
(四)复审合格的,协会组织绿色生资专家评审委员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用标产品的评审。复审不合格的,协会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用标企业、并说明理由。
(五)协会依据绿色生资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在15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论。
第十二条 审核结论合格的,申请用标企业与协会签订《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审核结论不合格的,协会在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按照《合同》约定,申请用标企业须向协会分别缴纳绿色生资标志使用许可审核费和管理费。
第十四条 完成上述事项后,由协会颁发《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使用证》(以
下简称《使用证》)。
第十五条 协会对获得绿色生资标志使用许可的产品(以下简称获证产品)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企业名称、获证产品名称、编号、商标、核准产量和标志使用有效期等内容。
第十六条 初审、现场检查和综合审核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本年度不再受理其申请。
第三章 标志使用
第十七条 获证产品必须在其包装上使用绿色生资标志和绿色生资产品编号。具体使用式样参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证明商标设计使用规范》执行。
第十八条 绿色生资标志产品编号形式及含义如下:
LSSZ — xx — xx xx xx xxxx
绿色生资 产品类别 核准年份 核准月份 省份(国别) 产品序号
例如:
LSSZ-02-1911100140
省份代码按全国行政区划的序号编码;国外产品,从51号开始,按各国第一个产品获证的先后为序依次编码。
产品编号在绿色生资标志连续许可使用期间不变。
第十九条 获得绿色生资标志许可使用的企业(以下简称获证企业)可在其获证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广告上使用绿色生资标志及产品编号。标志和产品编号使用范围仅限于核准使用的产品和数量,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得将绿色生资标志及产品编号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不得进行导致他人产生误解的宣传。
第二十条 获证产品的包装标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二十一条 绿色生资标志许可使用权自核准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到期愿意继续使用的,须在有效期满前90天提出续展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续展,不得继续使用绿色生资标志。
第二十二条 《使用证》所载产品名称、商标名称、单位名称和核准产量等内容发生变化,获证企业应及时向协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三条 获证企业如丧失绿色生资生产条件,应在一个月内向协会报告,办理停止使用绿色生资标志的有关手续。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协会负责组织绿色生资产品质量抽检,指导省级工作机构开展企业年度检查和标志使用监察等监管工作。
第二十五条 省级工作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地区的绿色生资企业年度检查、标志使用监察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区域内获证的企业和产品质量、标志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获证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省级工作机构作出整改决定:
(一)获证产品未按规定使用绿色生资标志、产品编号的;
(二)获证产品的产量(指实际销售量)超过核准产量的;
(三)违反《合同》有关约定的。
整改期限为一个月,整改合格的,准予继续使用绿色生资标志;整改不合格的,由省级工作机构报请协会取消相关产品绿色生资标志使用权。
第二十七条 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获证企业,由协会对其作出取消绿色生资标志使用权的决定,并予以公告:
(一)许可使用绿色生资标志产品不能持续符合绿色生资技术规范要求的;
(二)违规添加绿色生资禁用品的;
(三)擅自全部或部分采用未经协会核准的原料或擅自改变产品配方的;
(四)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的;
(五)丧失有关法定资质的;
(六)将绿色生资标志用于其他未经核准的产品或擅自转让、许可他人使用的;
(七)违反《合同》有关约定的。
第二十八条 获证企业自动放弃或被取消绿色生资标志使用权后,由协会收回其《使用证》。
第二十九条 获证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绿色生资标志许可条件和监管制度,建立健全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对其生产和销售的获证产品的质量负责。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转让、买卖绿色生资标志和《使用证)。
第三十一条 从事绿色生资标志管理的工作人员应严格依据绿色生资许可条件和管理制度,客观、公正、规范地开展工作。凡因未履行职责导致发生 重大质量安全事件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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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绿色生资申报材料,明确审查重点,提高审查效率,提高企业申报积极性,中国绿色食品协会于2019年8月26日修订完善了《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具体详情可至“中国绿色食品协会”官网查看)获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认证的企业,在生产规模、绿色生资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有了更严格的标准。
截至2021年7月5日,全国共有绿色生资有效获证企业171家,有效获证产品573个。其中,肥料企业87家,产品187个;农药企业43家,产品172个;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企业32家,产品205个;食品添加剂企业8家,产品8个;兽药企业1家,产品1个。
(获证产品证书)
(获证产品包装标识)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是优质、安全、绿色农产品生产的有力保障之一,各地对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的重视越来越高,支持力度越来越大!有意向申请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认证的企业,可前往绿色生资展销平台提交申请资料。
绿色食物有哪些?
只要符合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都是绿色食品。
例如:无污染的丝瓜、黄瓜、苦瓜、青椒、青豆、猕猴桃、绿茶、青梅、菠菜、橄榄、大米、橙子、柠檬、山竹、榴莲、火龙果、蛇果、百合、西芹、奶白菜、西兰花、水晶菜、法国香菜、荔蒲芋头、大麦、高粱米、金小米、黑米。
扩展资料:
辨别方法:
一看级标
我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绿色食品定为A级和AA级两个标准。A级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而AA级则禁止使用。A级和AA级同属绿色食品,除这两个级别的标识外,其他均为冒牌货。
二看标志
绿色食品的标志和标袋上印有“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字样。
三看颜色
三看标志上标准字体的颜色,A级绿色食品的标志与标准字体为白色,底色为绿色,防伪标签底色也是绿色,标志编号以单数结尾;AA级使用的绿色标志与标准字体为绿色,底色为白色,防伪标签底色为蓝色,标志编号的结尾是双数。
四看防伪
部分绿色食品有防伪标志,在荧光下能显现该产品的标准文号和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人的签名。若没有该标志便可能为假冒伪劣产品。
五看标签
除上述绿色食品标志外,绿色食品的标签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如食品名称、厂名、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检验绿色食品标志是否有效,除了看标志自身是否在有效期,还可以进入绿色食品网查询标志的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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