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肥如何销售?
可以到地头进行宣传。
有机肥俗称农家肥,包括以各种动物、植物残体或代谢物组成,如人畜粪便、秸秆、动物残体、屠宰场废弃物等。另外还包括饼肥(菜籽饼、棉籽饼、豆饼、芝麻饼、蓖麻饼、茶籽饼等);堆肥;沤肥;厩肥;沼肥;绿肥等。主要是以供应有机物质为手段,借此来改善土壤理化性能,促进植物生长及土壤生态系统的循环。
销售化肥需要什么手续
问题一:销售化肥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销售化肥需要办理工商登记营业执照,还要办理税务登记证。
根据《肥料管理条例》定定,销售化肥向工商申请登记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 与所销售肥料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二) 与所销售的肥料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贮设施。
(三) 有保证所销售肥料质量的规章制度。
(四) 有安全防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备注:如果还要销售农药,必须到农林局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再办理营业执照。
问题二:销售化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肥料登记证。有多少种化肥,就要有多少个登记证,单一元素的肥料免登记。
问题三:经营化肥复合肥要办理什么手续 直接到工商局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问题四:卖化肥需要办什么证件 申请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要有相应的住所,申请从事化肥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要有相应的经营场所;企业注册资本(金)、个体工商户的资金数额不得少于3万元人民币;申请在省域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企业总部的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申请跨省域设立分支机构、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企业总部的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满足注册资本(金)、资金数额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可直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从事化肥经营业务。企业从事化肥连锁经营的,可持企业总部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问题五:化肥经营需要什么手续 决定要求放开化肥经营限制。取消对化肥经营企业所有制性质的限制,允许具备条件的各种所有制及组织类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进入化肥流通领域,参与经营,公平竞争。申请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要有相应的住所,申请从事化肥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要有相应的经营场所;企业注册资本(金)、个体工商户的资金数额不得少于3万元人民币;申请在省域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企业总部的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申请跨省域设立分支机构、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企业总部的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满足注册资本(金)、资金数额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可直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从事化肥经营业务。企业从事化肥连锁经营的,可持企业总部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问题六:生产化肥,销售化肥需要什么证件 化肥生产企业一般都比较正规,规模较大,证照齐全,谈好价格、规格、数量、提货时间,付款就可提货了,当然前提是必须同厂家销售业务人员直接接触,不要随意相信中间商。复合肥的经销是需要注意的,厂家参差不齐,要看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农肥登记证,并与肥料包装袋上的证号核对,验分析报告等,充分考察厂家信用和产品是否合格,以免上当受骗。
问题七:卖农药化肥需要办什么证件 你好,需要找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督局,需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第三十条 农药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农药经营。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不少于一名的植保专业技术人员;(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销售、仓储场所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等设施、设备;(三)有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员工业务培训制度;(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的农药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根据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材料。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问题八:销售化肥需要什么证件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肥料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促进农业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和宣传肥料产品,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肥料,是指用于提供、保持或改善植物营养和土壤物理、化学性能以及生物活性,能提高农产品产量,或改善农产品品质,或增强植物抗逆性的有机、无机、微生物及其混合物料。
第四条国家鼓励研制、生产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肥料产品。
第五条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
第六条肥料登记分为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两个阶段:
(一)临时登记:经田间试验后,需要进行田间示范试验、试销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临时登记。
(二)正式登记:经田间示范试验、试销可以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正式登记。
第七条农业部负责全国肥料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农业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登记申请
第八条凡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均可提出肥料登记申请。
第九条农业部制定并发布《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肥料生产者申请肥料登记,应按照《肥料登记资料要求》提 *** 品化学、肥效、安全性、标签等方面资料和有代表性的肥料样品。
第十条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负责或委托办理肥料登记受理手续,并审查登记申请资料是否齐全。
境内生产者申请肥料临时登记,其申请登记资料应经其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或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生产者申请肥料临时登记前,须在中国境内进行规范的田间试验。
生产者申请肥料正式登记前,须在中国境内进行规范的田间示范试验。
对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建议经农业部认定的产品类型,可相应减免田间试验和/或田间示范试验。
第十二条境内生产者生产的除微生物肥料以外的肥料产品田间试验,由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试验单位承担,并出具试验报告;微生物肥料、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生产者生产的肥料产品田间试验,由农业部认定的试验单位承担,并出具试验报告。
肥料产品田间示范试验,由农业部认定的试验单位承担,并出具试验报告。
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试验单位时,应坚持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农业技术推广、科研、教学试验单位。
经认定的试验单位应接受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试验单位对所出具的试验报告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的肥料产品,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没有生产国使用证明(登记注册)的国外产品;
(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
(三)知识产权有争议的产品;
(四)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品。
第十四条对经农田长期使用,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下列产品免予登记:
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磷酸铵(磷酸一铵、二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
问题九:销售化肥怎样办理免税 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免税备案
一、业务概述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生产销售农膜、农药、化肥、农机等生产资料,以及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具体的免税产品如下:
1、农膜;
2、生产销售的氮肥(包括尿素)、磷肥、磷酸二铵、有机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
3、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4、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
二、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8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7〕8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磷酸二铵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7〕17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1、《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主表)1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有关部门批准核发的生产许可证件或资格证明材料;
下列纳税人分别应按规定报送相应证明材料:
(1)生产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
A、由农业部或省农业厅批准核发的在肥料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B、由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一年内出具的有机肥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出具报告的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须通过相关资质认定;
C、在外省销售有机肥产品的,还应提供省农业厅办理备案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
A、生产企业提供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
B、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质量技术检验合格报告原件;
C、销售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的有机肥产品的,还应提供省农业厅办理备案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时限
农业生产资料的免税备案实行一年一备,每年一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新开业的纳税人应于首次发生业务办理纳税申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五、税务机关业务流程及承诺时限
(一)业务流程
纳税人申请→办税大厅受理→税源管理部门核准备案。
(二)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六、审核要点:
(一)受理环节
1、核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经办人员身份证件;
2、审核《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印章是否齐全;
3、审核其他应当提供的各项资料内容是否完整,印章是否齐全,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资料完整符合条件的,制作《税务文书受理回执单》,告知纳税人办结时限,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二)审核环节
1、审核纳税人申请的减免税项目内容,是否与相关政策规定相符;
2、审核纳税人《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真实、准确,与附送的资料是否一致;
3、调阅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核查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与纸质申报资料内容是否一致,纳税人财务核算对减免收入是否按要求实行单独核算;
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通过《综合征管软件CTAISV2.1系统》正确录入《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信息,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执行,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告知纳税人不予备案。
《综合征管软件CTAISV2.1系统》操作说明:目前在系统中没有增值……
建有机肥厂有什么优惠政策?
国家有关部委出台了关于有机肥生产和施用奖补政策给全国人大建议的答复,近年来,国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有机肥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①
对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免征增值税。对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产品,实行一定比例的增值税退税政策。
② 对企业新购入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的支出允许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③ 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④ 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
⑤ 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10年
这些政策都属于普惠性政策,符合条件的有机肥生产企业均可依法享受。那么符合哪些条件的有机肥生产厂家才能申请享受这些惠普政策呢?小编给大家简单整理了一下,具体要求如下:
1补贴对象:
使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食用菌废弃培养料等为主要生产原料,生产的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的且产品主要用于本地农产品生产基地肥料生产企业。
2补贴原则:
1、扶大扶强、扶优扶好的原则;
2、重点扶持科技含量高、研发能力强、装备水平先进及设备更新改造企业规模扩大,实行标准化生产、具有商标品牌的肥料生产企业。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设备更新改造。
3企业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的肥料生产企业。
2、以畜禽粪便及农作物秸秆、食用菌废弃物为主要生产原料,生产的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
3、具有正规的肥料产品登记证,产品经质检部门抽查合格。
4、有机肥年生产规模达10000吨以上。
5、每年经市农业部们组织的肥料产品正规小区试验,肥效显著生产企业。
6、本地使用量较大的肥料生产企业。
4申报办法及程序:
1、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加强补贴企业的有机肥质量监督,要定期不定期组织肥料监管部门对本市有机肥生产的有机肥产品进行抽检,发现生产、销售有机肥的有机质、氮、磷、钾等含量不达标的一律不享受补贴标准,同时要追究其法律责任,防止出现假冒伪劣肥料坑农害农行为。
2、市农业局根据以上条件,组织筛选有机肥生产企业进行正规试验。肥效试验原则上根据有机肥生产企业发展和肥料开发情况,每2-3年开展一次。
3、市农业局根据肥效试验情况和质量抽检情况,与市财政局商定初选补贴企业名录。
4、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企业向所在区农业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申报,区农业主管及区财政部门审核后以文件的形式于6月底前分别向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申报,市属生产企业直接向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申报。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肥料产品登记证、企业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年度生产规模及销售情况说明等。
5考核验收:
1、经审核确认的有机肥生产补贴企业在销售有机肥时,必须建立台帐,记录生产量、销售量、销售地点、销售对象(附签名)。
2、市农业局根据各区上报情况,将会同市财政部门,对企业生产情况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企业生产情况、设施设备情况、研发情况、原辅料来源、工艺流程、生产规格、有机肥使用情况、销售情况。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合格企业拨付补贴资金。
3、凡享受补贴企业要以优惠价格向本地农民或种植大户销售有机肥。
从事生产销售有机肥前景如何?为什么?
前景非常好,利润也非常可观,因为人们都要吃绿色健康食品,选择有机肥种出来的作物肯定是最好的选择。
个人觉得从事有机肥销售前景非常的好,因为外部市场需求量大,所以自然不愁销路和销量,这也是人们选择绿色健康食品的首要关注的因素,有很多顾客去超市买东西,都会问这个蔬菜或者作物是不是用有机肥培育出来的。我们可以理解现在的人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既然需求量这么大,那只要做好产品,把有机肥的质量提上去,相信销路非常的不错。
在10年前可能大家也知道,很多肥料都是一些含有重金属的成分,培育出来的农作物不仅不安全健康,而且时间久了可能还对身体造成一定的危害。另外培育出来的土地含重金属指标也会超标,所以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下一次再在这块土地上种植别的作物,它依然是危害物质超标。这就没有安全绿色健康食品一说了。
有机肥料使用也是未来发展方向,逐渐的市场淘汰了之前的一些肥料,当然这也离不开国家政策上面的支持,所以一些不合格的肥料都禁止使用。在我国大部分的农村使用有机肥的几率还是比较高的,毕竟现在的农民也注重自己的健康,他们也非常关注食品安全。除了有机肥料,目前市场上普遍的在使用,但是也在很多农村地方也会使用家里自产的有机肥。
农村地区家里的有机肥分很多种,有家里养殖的一些鸡,鸭,鹅,猪等家禽的粪便就是最好的有机肥,当然还有人的粪便,虽然对环境可能有一定的污染,但是这确实最好的天然有机会肥料,比如韭菜,要想韭菜长得旺,就得要泼点粪,古人都说过没有大粪臭哪来米饭香。所以从以上都能看得出来,未来的有机肥发展前景那是相当明朗。
有机肥销售困难大具体的怎么写
有机肥销售困难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市场认知度低:由于传统肥料在农业生产中占据着绝大部分市场份额,很多农民并不了解有机肥的优势和使用方法,缺乏对有机肥的信任感,因此对有机肥的需求较低。
2. 价格较高:相较于传统肥料,有机肥的生产成本较高,导致其售价也较高,难以与传统肥料竞争。此外,一些小农户和贫困地区的农民难以承受有机肥的高价。
3. 品质不稳定:由于有机肥的生产过程较为复杂,对原材料和生产条件的要求也较高,因此,有机肥的品质易受到外界条件的影响,品质不稳定会影响农民的使用体验和信任感。
4. 销售渠道不畅:由于有机肥的市场规模较小,销售渠道相对较少,而很多农民的购买习惯还停留在传统农贸市场或者镇级商店。因此,有机肥的销售渠道不畅,难以覆盖到所有潜在的需求方。
5. 宣传力度不足:由于有机肥市场规模较小,很多有机肥生产企业宣传力度不足,对农民普及有机肥知识的力度不够,导致农民对有机肥的了解程度不高,也减少了农民对有机肥的购买意愿。
农用肥料可以私人卖吗
可以肯定的是不行。
肥料销售也属于商品,和我们在商场买卖东西是一样的,只要进入流通,就需要工商税务登记,获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才能销售肥料,否则工商执法时就以无照经营,万一销售的肥料质量出现问题,厂家不会出面负责,个人信誉也会受到影响。
如果你确实想进入农资行业,进行化肥产品销售,有完善的经营资格很重要,因为现在的化肥市场比较混乱,农民购肥很矛盾,心理没有底,有经营资格,合法经营,对个人和客户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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