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喜成
秦安县皮毛制品可追溯到清道光二十年(公元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光绪初年,兵革稍息,秦安回民多以贩卖羊皮为主,后又出现小规模手工业坊,将加工成的皮马褂,肩挑马驮至陕西、四川销售。
秦安皮毛加工作坊以万盛李、万盛老、恒盛李与福盛王等字号最早,前两个字号为领先地位作坊,每年做羔皮马褂200—300件,恒盛李每年做100余件。清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至民国初年,回民中从事皮毛加工的又出现了复兴成、万顺马、长盛太、兴顺孟等为字号的10多家作坊,汉民中有祥顺荣、增盛老、祥顺德、福兴和等六七家。除万盛李一家年加工马褂千余件外,其余均在200—300件之间。皮衣褂做成之后,驮运至陕西咸阳出售给东南的客商,每件售银1.5两。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后,运至上海出售,每件售银6两。
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秦安的皮毛加工业最为兴盛,年加工羔皮与二毛马褂28000件,从事皮毛加工者达70余家。其中复兴成、万顺马两家每年做马褂2000多件,其余均在200—300件之间。这些马褂若在上海销售,羔皮、二毛马褂每件分别为14和17块银元,每件马褂可换回日本洋布1—2匹。
羊皮马褂
清末民初,运皮货至上海,要雇用保镖以保安全。秦安商人多雇用山东人,连保3年以省银两。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可将皮货邮寄上海,再无须雇用保镖。
皮毛作坊的坊主,多数自己制作,不雇用他人,逐渐由手工业者变为业主。为保证作坊的稳定性,坊主多采用多支工钱的办法以稳定人心,叫作供支钱,即每年在工人额定的工钱之外,多支10—20块银元,逐年累加。若工人脱离原坊主,至别处做工就得归还供支钱。反之,若顾主要辞退工人,亦按比例扣除供支钱。
皮货自秦安运至上海,经26个局、卡,都在税票盖印,交4—5两银子,每件皮褂运至上海,税费约花银子1.8两。一驮皮货计120件,重240斤,自秦安运至上海,先在甘肃交厘金和皮毛税分别为银子7两和24两,后在陕西与河南各交纳税券24两。自河南至汉口以至上海,洋行托运,每件马褂纳银4钱。因此,各地税局和关卡将皮货称之为唐僧肉。
将皮货运至上海后,交至协兴公、源气太、信太厚、王成和、祥生太、恒丰太、英吉行、三江旅馆等皮货行。当时的上海,通用升秤,自9月至12月,每月升价银元0.1元,故秦安皮货每年8月运到上海。因全国皮货多涌至上海,故皮货行往往压低收购价格,以发其财,各皮货行仅此一项收入6—7万元。同时,秦安皮货商亦获高额利润,但多将钱用于购置田产,未能使地方工商业得到进一步发展。
民国十七至十九年(公元1928年—1930年),秦安与上海邮包因战事多被劫掠烧毁,上海工人又生产出驼绒,秦安皮毛业因之停滞。
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军侵入中国,秦安皮货东路推销不通,改运至四川成都出售,成都苛捐杂税繁多,法币又时时贬值,朝夕数变,秦安皮货作坊除10余家资本较大者之外多数停业改产。
民国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之后,捐税加重,秦安皮毛已趋近停产。
新中国成立后,秦安县部分作坊继续开业。据1952年统计,全县共有大小作坊55家,加工人员107人,资金50.01万元,年加工各类皮货9000余件,除本地销售外,还畅销上海、北京、西安、宝鸡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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