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天台县一超市老板余某借助所谓的抢单神器薅羊毛,不到3个月赚了13万余元。近日,经天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提供神器的纪某、刘某、李某三人因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到三年不等的刑罚,均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
余某被抓后交代说,他确实不是什么大神,而是花2000元从网上购买的抢单神器让他飞起来了,甚至连手都不用动,到时间了软件就会自动抢购,还可以同时登录多个账号。
今年5月,余某、纪某等人相继归案。随后案件被移送至天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审查后认为,纪某、刘某和李某研发、出售抢单软件的行为侵入了网购平台系统,影响了平台安全性,破坏了互联网管理秩序,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余某使用抢单软件非法获取网购平台的数据,情节严重,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依法对这四个人提起公诉。
四名犯罪嫌疑人都表示认罪认罚,余某上交了薅羊毛得来的13万余元,而纪某等三人也交出所有犯罪所得,共计100余万元。
7月7日,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判决四人罪名成立。目前,判决已经生效。8月29日,天台县检察院对相关单位和平台进行回访,建议进一步加强数据技术监测管理,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公平公正。
作者:范跃红 胡天霞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氨基酸肥料,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028aohe.com/84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