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的管理主要由中国农业农村部及其各级地方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来说:
农业农村部:
负责全国肥料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协助农业农村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登记、备案工作,并负责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登记证发放和公告工作,以及复混肥、掺混肥的备案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
因此,肥料的管理涉及中央和地方的协同合作,以确保肥料产品的安全、高效和环保使用。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氨基酸肥料,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028aohe.com/227740.html